福州長樂機場綜合交通樞紐配套工程(南、北進場路)保險項目
補充通知
各投標人:
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對福州長樂機場綜合交通樞紐配套工程(南、北進場路)保險項目招標文件(招標編號:(2022)建融招字第013號 )進行答疑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將招標文件“第五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的內容修改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具體詳見本通知附件。
二、答疑部分
1、問: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1、(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保險機構或其授權一家省級及以上分公司參與;我司授權省級公司參與投標,總部授權省級機構的授權書可否我司自擬,或煩請貴司提供模板。
答:格式自擬。
2、問:第二章 第一節(jié),須知表中,13.本項目的保險經紀人為中匯國際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經紀費用約為2.4萬元。是否無論中標價為多少,經紀費為固定額2.4萬元。
答:由于中匯國際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險經紀服務費由多個項目組成,單個項目保險經紀服務費按各項目保險費占比進行分攤,目前測算分攤費用約為2.4萬元。
3、問: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6.投標人基本情況,投 標 人 基 本 情 況 表中,因投標人為我司省級分公司參與,無法定代表人,可否表中填寫為法定負責人名稱。
答:見本通知“一、澄清部分”內容。
4、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8、人員到位承諾書,”本人 )系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諾.....”,因投標人為我司省級分公司參與,無法定代表人,格式中涉及的可否修改為:法定代表人/法定負責人。
答:見本通知“一、澄清部分”內容。
5、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附件3出具保單、收取保費及開具發(fā)票事宜確認書。總公司為一級法人機構,非直接業(yè)務經營單位且實行授權經營模式,授權分公司業(yè)務具體辦理機構,因省級分公司也非直接業(yè)務經營單位,可否由總公司直接授權項目所在地中心支公司辦理保單出具、保費收取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事宜。
答: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
三、其余按招標文件要求。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答疑紀要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標 人:福州左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建融建設管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日 期:2022年03月30日
附件-投標格式修改.docx